首页 > 旅游 > 旅行社 > 正文标题
根据北京市旅游委日前出台的《北京市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在京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将可试点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办法规定,在北京市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向北京市旅游委书面申请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据悉,合资旅行社申请出境游业务获得国家旅游局许可同意后,应当在指定银行开设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或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此次试点有效期为三年。旅行社在试点期间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由北京市旅游委撤销其试点资格,自撤销试点之日起三年内该旅行社不得申请试点。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按照方案,外商可参与到商业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中,同时可在京设立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业务。
其中,“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引人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旅游市场或将迎来外资进入潮。
0
只是挂旅行社牌子,已经不从事旅行社业务了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作为行业领先的旅游商业和科技媒体,《文旅界》致力于以独立的新闻态度,挖掘和报道旅游行业的重要事件,以及影响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新模式和新科技,为旅游业者提供专业、及时、深度的旅游信息服务。
无论您是:投放在线广告、企业招聘、寻求报道、还是投稿爆料、加入评论员,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0592-6532122
wangjing@cncn.net
欣欣旅行社同业社群招募中,勾搭小编微信号:cncn4021入社群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