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游 > 旅行社 > 正文标题
日前,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广州两家旅游公司将开展导游线上自由执业和“互联网+导游微品牌”导游服务平台试点工作。业界人士认为,导游自由执业后将减少旅游乱象,导游收入将更加规范,而不用靠购物等环节。未来,游客可在网上预约选择明码标价的导游服务。
线上导游自由执业,是指导游向通过网络平台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执业方式。此次国家旅游局在全国九省市启动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主旨是逐渐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规定,借助互联网实现游客和导游之间市场化的双向选择。
目前全国旅游业中,靠旅行社出行和散客自由行的比例已经达到了3:7的关系。另一方面,目前全国有近2.7万家旅行社,其中大多数是小旅行社,本身养不起专职导游,而受“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规定限制,很多导游只是把导游证押在旅行社,一旦接团就需要向旅行社缴纳费用,陷入旅行社为抢夺市场低价接团,然后将矛盾交给导游与游客的恶性循环。所以,近些年尽管采取了很多办法,包括改革导游薪酬机制、探索给导游付小费等,仍难根本改变导游与游客的矛盾。有鉴于此,改革导游管理体制已是迫在眉睫。事实上,目前推行的线上导游自由执业,有些方面类似于网约车平台。以某线上旅游公司为例,游客在网上预约导游,可以看到该导游的客人点评、人气值、个人游记等;而在平台之上,导游网络评价系统项目可以覆盖所有旅游产品线,采用用户评价决定导游薪酬水平的机制,引导导游重视和关注自身的服务口碑,这对导游和游客双方都有裨益。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省去监管。事实上,当导游自由执业上线后,矛盾的风险点也就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一方面,导游自由执业并不代表着导游和游客之间的矛盾彻底化解,而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较之于线下或许更难维权。另一方面,未来一些导游为了获得平台推荐或者被置于平台的醒目位置,会不会“竞价排名”也未可知。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强化线上监管,依据新消法保障消费者网购的相关权益,并且明确线上平台的职责与法定责任,让游客权益有切实的法制保障。
0
只是挂旅行社牌子,已经不从事旅行社业务了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作为行业领先的旅游商业和科技媒体,《文旅界》致力于以独立的新闻态度,挖掘和报道旅游行业的重要事件,以及影响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新模式和新科技,为旅游业者提供专业、及时、深度的旅游信息服务。
无论您是:投放在线广告、企业招聘、寻求报道、还是投稿爆料、加入评论员,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0592-6532122
wangjing@cncn.net
欣欣旅行社同业社群招募中,勾搭小编微信号:cncn4021入社群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