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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江苏、浙江、上海等9个省市的旅游委(局)正式启动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今后,导游可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相关机构向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服务费用。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导游自由执业改革顺应了旅游市场散客化和信息化两大发展趋势,对规范旅游业发展、减少购物团及促进导游品牌化建设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述《通知》显示,此次开展的9省市试点工作将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类型。其中,江浙沪三省市及广东省将开展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则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
自由执业的导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对此,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持有在试点地区注册的初级及以上导游证且身体健康、2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导游,均可由各试点地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后,参与自由执业。同时,参与自由执业的导游应具有导游自由执业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国家旅游局指导旅游企业参与试点工作的行动也同时启动,线下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游客中心等机构以及线上旅行社都将纳入指导范围。根据规定,提供线上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依法开展网络预约导游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保障数据安全、数据真实的技术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其搭建的网络预约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而线下的旅游企业则必须经过试点地区的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国家旅游局报备。国家旅游局方面表示,未来,导游想自由执业必须有合法的组织机构作为依托才能在试点地区开展相应导服业务。对于违反规定的自由执业导游,按照《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此外,由国家旅游局搭建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已经上线,用于向社会公布提供自由执业导游身份认证及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名单,并收集汇总导游执业和游客评价信息。今后,提供导游自由执业的机构均须与该平台对接。
据笔者了解,目前部分大型旅行社已开始筹划政策落地事宜。携程旅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携程旅游将搭建导游网络预约平台,提供线上导游自由执业业务,将优秀导游向游客推广。国旅总社旅游度假部经理孙立群表示,国旅总社已在筹备平台搭建,力争尽快实现与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对接。
在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彦锋看来,此次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对游客及旅游市场都是一大利好。一方面游客不仅能够自主选择放心的导游为其服务,而且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出游行程;另一方面,开放自由执业后,导游不用再由旅行社委派,其势必使自身价值回归到服务上来,从而有效遏制“买团”、组织购物团等现象。
不过,也有游客担心,若没有旅行社兜底,导游会成为散兵,市场可能因此更乱。对此,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导游自由执业并不意味着只放不管,后续监管将更为完备、有力。为此,旅游部门专门制定了《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和《导游自由执业投诉处理办法》,前者要求自由执业的导游不得从事讲解、向导以外的其他业务,倘若其强行向游客推销商品或变相兜售物品,推荐不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住宿、购物场所,可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罚,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后者则通过“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的方式,着力解决导游自由执业产生的纠纷。“导游自由执业改革顺应了散客化和信息化两大趋势。”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表示,今后导游的服务表现和质量都会体现在平台上,这将更有利于游客的监督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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