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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预订好的房间被别人抢走
江苏游客张先生提前一个月就在哈市某快捷酒店电话预订了一间标间,然而出游前他接到酒店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张先生房间因工作人员疏忽被订给了别人,建议他到其他的酒店。随后,张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哈市消协。
点评:我国《合同法》规定,电话预订,双方合同成立,酒店应为张先生提供服务。并提醒消费者,要留意退改签或取消行程的费用等信息,并建议投保意外险。
案例二:网购6个景点实际缩水
消费者王女士在某网站上团购了3张某旅行社的“哈尔滨一日游”团购券,内容包含中央大街等六个景点,可当天景点却缩了水,时间也减少了一小时。王女士认为旅行社欺诈,可旅行社却表示具体线路要以实际情况为主。
点评:签订合同前,要确认旅行社资质、经营范围和证照。合同中应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等基本内容,对不清楚的条款咨询后再签字。另外,一些虚假旅游广告打着知名旅行社的名义,但联系方式仅为手机,对此可通过查询旅行社官方网站分辨。
案例三:1000元客房订金被导游截流
哈市市民王女士准备去大连玩,在网上查到某旅行社网站,并与导游李某进行了咨询。王女士对导游的服务很满意,双方达成旅游意向后,导游李某说,需提前预交酒店客房订金,要求王女士把1000元汇到某银行账号上。王女士没多想,可汇款后,李某的电话便再也打不通了。
点评:国家旅游局《导游员管理条例》中规定,导游不允许私自收取游客团款。凡是旅行社工作人员、导游收取的旅游合同之外的任何费用,都要一一核实,否则可以拒交。网络咨询报名旅游时,一定要到旅行社办公地,验看旅行社“三证一险”后,再交纳团费并索要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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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作为旅游消费的重要节点,集中反映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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