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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旅游局召开“旅游行业‘营改增’试点宣传暨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全行业落实“营改增”。记者从会上获悉,自旅游行业实施“营改增”以来,各企业及时调整,落实“营改增”各项规定,总体税负呈现下降趋势。同时,各企业也借“营改增”契机,完善产业链条,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经营环境。近日,记者就“营改增”相关问题采访了部分旅游企业,了解其落实“营改增”的成功经验,倾听其意见和建议。
积极落地收获红利
记者从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营改增”后,门票与客运索道执行“文化服务业”税率,申请简易计税后降低了税负,尤其是索道业务,税负降低41.7%,减负效果明显。宾馆酒店税负总体下降约15%,降幅更多取决于各酒店对采购管理、价税综合考量等因素。旅行社业务,由于可抵扣的进项税少,税负略有上升,但旅行社把差额作为计税基数,税负增加的数额不多。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谭宁介绍,从税率上看,虽然较原来的营业税赋提高0.74个百分点。但企业日常构建固定资产、宣传推广费用和日常办公的耗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从实际效果看,去年5-12月,公司旅行社业务减税约141万元,真正实现了税负只减不增。
浙江舟山普陀山景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后,2016年普陀山门票收入按照征收率3%进行征收,减少70万元,税负下降约2.9%。其他税收方面,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7%、3%和2%征收,“营改增”之后减少8.4万元。
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财务总监张万国介绍,长白山景区门票收入选择了简易计税方式,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景区观光车收入采用了一般纳税计税方式,按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综合来看,长白山景区年减税约240万元,有效实现了企业税负“只减不增”,使企业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5-12月营业收入在营业税情况下,营业税税负为3.60%。实施“营改增”后,已申请简易征收,2016年5-12月的增值税税负为3.47%,较营业税税负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湖南凤凰县以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主要有旅游景点、文艺演出、餐饮住宿、旅游服务等细分行业。其中,旅游景点和文艺演出选择3%的简易征收方式纳税,整体税负明显下降。全面“营改增”推开以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凤凰县730户旅游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入库增值税共计770万元,与营业税相比税负净减291万元,减幅达到30%,为凤凰县旅游业带来了巨大的改革红利。
多措并举突破难点
据了解,很多旅游企业自去年5月份实施“营改增”以来,迅速采取措施,对税负变化进行科学测算,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梳理采购流程,突破“营改增”难点,收获了改革红利。
普陀山景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落实“营改增”中最大难点是,普陀山门票中心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门票中心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少。对此,普陀山景区一方面,积极与国税部门沟通协调,确定执行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办法。另一方面,积极扩大景区其他收入来源,降低对门票收入的依赖度。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开始前后,该公司专门成立了“营改增”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此外,还制定出台了新的费用报销规定,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公司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时,加强采配中心对供应商梳理,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刚开始实施“营改增”时,面临一些挑战。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世界之窗至今已开业22年,人工成本和折旧摊销费用所占比重较大,而这部分固定成本无法取得进项抵扣,可抵扣项目较少。针对这一状况,公司对门票等项目申请了简易征收。而针对酒店经营等无法实现简易征收的项目,则是梳理采购流程,选择有资质的供货商,尽可能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来降低税负。
“‘营改增’以来,长白山景区首先从培训入手,邀请税务人员对企业高管和各级财务、管理、预决算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张万国介绍,长白山景区修订了企业财务制度、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制定管理细则,优化业务流程,对企业经营项目、混合销售业务、财务会计核算等信息和数据反复测算核对,把“营改增”要求“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
“我们给公司上下进行了宣导,并印制了含有公司纳税信息的卡片,要求广大业务人员使用规范的供应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降低企业税负。”谭宁介绍,近期,中青旅还结合税务机关推广的电子发票方案,主动与电票相关实施机构取得联系,通过改造税控设备,购买税控服务器,以及对企业内部ERP的升级改造,实现了电子发票的一键开具,大大方便了客人发票的取得。
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则获得了县国税部门“一对一”辅导,采取了多项措施,比如购进货物、服务时积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供应商,用好了增值税抵扣机制,减税额度逐渐转高,税负总体降低。
广受认可持续推进
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实施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从深层次上影响到旅游产业链条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框架的规范。这获得了旅游企业的广泛认可。
普陀山景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景区而言,“营改增”为规范旅游行业带来了契机,比如旅行社只能选择有资质的酒店及运输企业进行合作。对企业而言,“营改增”不仅使企业税负下降明显,也将促进企业内部协作进一步加强。“营改增”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更涉及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各部门务必通力合作,共同找寻合适的应对路径,调整运营模式、提高创新能力。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试点十个月来,避免了流转环节的重复纳税问题,对集团化公司的运作起到积极作用,为公司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此外,旅游服务业面临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营改增”政策能带来投资进项税抵扣,有利于企业加快投资节奏。
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从“营改增”的政策来看,运营稳定的旅游景点申请简易征收,与之前的营业税相比变化不大,税率都为3%,但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应税销售额较营业税下有所减少,从而降低企业税负。
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直接让利于企业,“营改增”减税红利还极大地推动了当地旅游行业的转型升级。利用“营改增”节约的资金,凤凰县各大重点旅游企业积极加大景观建设投入,推进道路改建和服务升级,完善配套设施,有效带动了全县旅游业发展。
张万国也说道,“营改增”不仅让长白山景区实现了持续减税,更让景区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了蜕变,增强了在市场竞争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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