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游 > 度假休闲 > 正文标题
不必讳言,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云南某些地方的“旅游乱象”以极其不光彩的方式示丑于人前,连累云南整体旅游形象蒙羞。个中乱象,显然不是黄金周期间才得以爆发,而是陈陈相因、尾大不掉之沉疴痼疾。治理之道,在于快刀斩乱麻,在于不姑息、不妥协、不短视、不遮盖,以刮骨疗毒的意志熨平乱象。云南省方面在处理黄金周期间某些旅游事件时,清晰而决然地体现了这一点。
事实上,云南省各级政府在治理旅游乱象方面始终不曾怠惰。从近期国家发改委通报的一批旅游行业价格违法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云南省发改委依法分别对丽江相关购物店各处以30万元的罚款;此外,对牵头组织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依法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并对参与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八大旅行社集团合计罚款334.6万元。丽江市常务副市长吉宏龙佳表示,丽江将结合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贯彻形成让旅游不规范现象不能发生、不敢发生、不想发生的土壤,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云南省发改委的铁腕,还是丽江官员的郑重表态,皆显示云南必欲驯服旅游乱象的决心。当然,再高额的罚款,依旧会有作奸犯科者;再隆重的表态,若不落实为行动亦是枉然。荡平乱象,只有决心是不够的,运动式治理亦不可能一劳永逸,治理旅游乱象,锻造云南旅游金字招牌,需要大量繁复细密的制度支撑与锋芒毕露的监管之剑。
短视是一种致命的盲。倘若汲汲于眼前蝇头小利,对云南秀美山川竭泽而渔,对纷至沓来的游客怀有攫夺之念,不知道勤勤恳恳营造优质的旅游环境,只知道不择手段地牟取利益,那这种投机功利的旅游业态不仅构成云南大好河山的灾难,更将使云南旅游产业陷入饮鸩止渴的境地,乃至形成恶性循环,将云南旅游锁定在困顿泥沼之中。
在旅游业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皆不尽如人意的情势之下,市场主体的僭越和非法举动,常常变得在所难免,甚至有时恣意妄为。目前乱象丛生的局面,实乃多年以来,旅游业野蛮发展的后遗症。乱象一旦形成气候,形成强大的潜规则,形成坚不可摧的利益结构,治理起来便要付出巨大成本,必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于中国、于云南,我们固然不愿看到这种局面,但恐怕这也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阶段,我们只能带着耐心和诚意顽强掘进。
重要的是,政府的站位和角色感一定要秉公诚正。毋庸置疑,政府在旅游业中受益颇多,甚至是最大的利益集团。在某些情况下,治理旅游乱象甚至会损及政府利益,无形之中或将使政府的责任意识发生摇摆。而一个真正守土有责的政府,绝不会因为暂时的利益损失而失却了对于未来长远利益的守望。而且,政府之于旅游业的最大责任永远不在于使其盈利,而在于提供公共服务与维护公共利益,无论是为了自然生态计,还是为了旅游产业的未来计,政府的利益感一定要超脱,责任感却一定要敏锐,如是方有涤荡乱象之可能。
我们相信旅游就像人生一样是恒久的事业,我们更相信功不唐捐,只要我们决意与旅游乱象战斗到底,一个河清海晏的云南旅游产业诚可期待。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作为行业领先的旅游商业和科技媒体,《文旅界》致力于以独立的新闻态度,挖掘和报道旅游行业的重要事件,以及影响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新模式和新科技,为旅游业者提供专业、及时、深度的旅游信息服务。
无论您是:投放在线广告、企业招聘、寻求报道、还是投稿爆料、加入评论员,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0592-6532122
wangjing@cncn.net
欣欣旅行社同业社群招募中,勾搭小编微信号:cncn4021入社群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